关于第三届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——“乐山市向上向善好青年”拟表扬名单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2/4/15 16:19:02 来源:
为大力推进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活动,积极培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由团市委、市精神文明办联合举办的第三届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——“乐山市向上向善好青年”评选活动,经过各级团组织和各地各单位广泛推报,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,从正式推荐对象中确定拟表扬“乐山市向上向善好青年”青年典型15名、青年集体15名(其中,医护专项个人、集体各5名)。
现将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并提供详细线索以供核实。
联 系 人:宋 月
电话(传真):0833-2433104
电子邮箱:lsgqtt@163.com
附件:第三届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——“乐山市向上向善好青年”拟表扬名单
共青团乐山市委 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2022年4月15日
关于第三届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——“乐山市向上向善好青年”拟表扬名单的公示.pdf